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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爆破作业安全风险防控(分爆前、爆中、爆后、露天、地下、海防、河道、盲炮等最全面安全要求)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5/8/12    浏览次数:275

   以下是爆破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的全面要求,涵盖爆前、爆中、爆后三个阶段,并针对露天、地下、海防、河道、盲炮等场景细化安全措施,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通用安全要求

1. 资质与人员

   作业单位需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持证上岗。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作业。  

2. 爆破设计 

  由注册爆破工程师编制爆破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并报公安机关审批。  

  设计需明确装药量、起爆网络、警戒范围、安全距离等参数。  

3. 应急预案

  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配备急救器材,开展应急演练。

二、分阶段安全防控措施

(一)爆破前准备

1. 现场勘察

   检查岩层结构、周边环境(建筑、管线、地下设施等),评估振动、飞石、冲击波影响。  

   地下爆破需探测瓦斯、矿尘、涌水等风险。  

2. 器材管理

    炸药、雷管分库存放,由专人保管、登记领用;使用防爆运输工具。  

    检查器材完好性,禁用过期、受潮、变形器材。  

3. 孔位验收

     核查炮孔位置、深度、间距是否符合设计,清理孔内积水、碎石。  

4. 警戒布置

    设立警戒线(≥200米,视设计调整,设置警示牌、岗哨;疏散人员与牲畜。  

    海防/河道爆破:通知海事部门,发布航行警告,清理作业水域船舶。

(二)爆破中控制

1. 装药与填塞

  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用力捣压;炮孔填塞长度≥最小抵抗线1.2倍,用黏土或沙土密实填塞。  

  水下爆破:采用防水炸药,确保起爆线路绝缘;河道爆破避开汛期。  

2. 起爆网络

  使用双套起爆网络或复式导爆管,雷管段别精确;网络连接后检测电阻,误差≤±5%。  

  地下爆破:使用防静电起爆器,禁用明火起爆。  

3. 起爆前确认

   安全员核查警戒到位、人员撤离后,发出三次预警信号(鸣笛/广播)。  

4. 起爆操作

  由爆破员执行,记录起爆时间;遇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立即中止。

(三)爆破后处理

1. 爆后检查

    等待≥5分钟(露天)或≥15~30分钟(地下/有毒气体环境)后进入现场。  

  检查边坡稳定、顶板支护、有害气体浓度(地下需强制通风)。  

2. 盲炮处理

 发现盲炮立即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制定方案处理:  

  露天:在旁≥30cm处钻平行孔装药引爆;  

   地下:撤出设备,采用高压水冲或诱爆法;  

   严禁掏挖、拉扯导爆管。  

3. 解除警戒

   确认无盲炮、塌方风险后,由安全员发布解除信号。  

4. 爆渣清理

  河道/海防爆破后及时清捞漂浮物,避免阻塞航道。

三、特殊场景安全要求


四、关键风险点防控

1. 振动控制:采用微差爆破,单段药量≤设计允许值,保护邻近建筑。  

2. 飞石防护:对敏感方向增设挡石墙、柔性防护网。  

3. 有害气体:地下爆破后持续通风,检测CO、NO₂浓度达标(≤25ppm)方可进入。  

4. 记录与溯源:全程录像,保存爆破设计、检查记录、盲炮处理报告≥2年。

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66号与第653号)  

《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  

《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 204-2008)

执行要点:坚持“安全评估→方案审批→现场管控→应急兜底”闭环管理,杜绝经验主义作业,确保“零盲炮、零伤亡、零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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