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爆破的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工程质量和进度,更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总承包单位设立众多分公司,如果管理不善,确实会导致一系列问题,如安全事故频发、安全隐患增多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强化法规建设和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爆破的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2. 提高准入门槛:对于从事工程爆破的企业,应设定严格的资质审查标准,确保只有具备足够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的企业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3. 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对爆破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他们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进行考核,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加强现场管理:要求总承包单位及其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确保现场安全措施到位。
5. 推广先进技术:鼓励企业采用现代化的爆破技术和设备,这些技术往往更加安全、精准,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6. 建立应急机制:企业和′项目部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理。
7.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违反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8.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从源头上减少工程爆破的安全隐患,促进工程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这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强调的“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确实,工程爆破领域的管理混乱和安全隐患问题需要更加深入和全面的解决方案。总承包单位如果只是简单地收取挂靠费与管理费,而不对分公司的实际运营和安全状况进行有效监管,那么这种“放任自流”的管理模式必然会导致安全风险的增加。以下是一些更加深入的措施,旨在解决这一问题:
1. 完善监管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体系,对总承包单位及其分公司的资质、技术能力、安全管理等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所有单位都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加强内部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分公司的人员、设备、工程实施等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所有分公司的运营都符合总公司的安全标准。
3. 落实责任制: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分公司之间的责任划分,确保安全责任能够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避免出现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情况。
4. 加大安全投入:鼓励企业增加对安全管理的投入,包括安全培训、设备更新、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投入,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 实施动态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对工程爆破项目实施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6.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鼓励行业内成立专业协会或组织,通过行业自律来提高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7.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工程爆破安全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8. 完善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据此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逐步改善工程爆破领域的管理现状,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作为地方公安与爆破协会应宏观调控培训三员人数,做到按需培训。
工程爆破技术人员业绩作为行业资质认定的核心依据,其非法买卖行为不仅严重破坏行业秩序,更直接威胁公共安全。以下结合公开资料和行业现状,对该问题进行系统性分析:
一、业绩买卖现象的表现形式与运作模式
1. 中介公开叫卖的猖獗性
部分中介机构及个人在社交平台、微信群、猎头网站公然发布“爆破业绩代办”“资质升级服务”等广告,宣称可提供虚假项目证明、伪造签字文件,甚至通过公安系统内部漏洞篡改备案记录。
案例:有举报称地方公安机关人员参与业绩交易,中介以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价格“包装”技术人员履历,使其满足晋升中高级职称(如C级/B级)所需的项目数量要求。这种需要现场人脸识别、爆前、爆中、爆后人员上传打卡的内容竞然也可以造假?还可以挂网公开买卖?试问:工程爆破技术人员业绩的严肃性在哪里去了?公众号平台系统这点甄别能力也没有?还可以接受投诉?
2. 黑产链条的运作逻辑
挂靠公司配合造假:无资质企业通过缴纳“挂靠费”依附于有资质单位,虚构项目分工,将实际未参与的技术人员列为“项目负责人”。
业绩篡改技术门槛低:由于部分地方监管系统未联网,纸质档案与电子记录不一致,为伪造业绩证明提供空间。
二、新标准(GA 53-2025)增设的防控机制与局限
2025年7月1日实施的新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针对性强化了监管,但执行中仍存挑战:
1. 动态信用评价与黑名单制度
将违规买卖业绩纳入“行业黑名单”,涉事人员5年内禁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人终身禁业。
局限:信用评价依赖地方公安机关主动审查,跨部门数据壁垒可能影响实效性。
2. 全国信息平台与多部门核验
建立统一数据库对接社保、税务系统,通过纳税记录、社保缴纳单位等核查业绩真实性。
矛盾点:非营业性单位(如矿山自用爆破队)技术人员难以积累合规业绩,变相催生造假需求。
3. 许可证管理升级
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5年,但补发时需原编号核验,增加篡改难度。
漏洞:中介通过“资质平移”等灰色操作,利用企业合并重组政策间接转让业绩资源。
三、行业结构性矛盾根源
1. 资质晋升机制僵化
技术人员需主持特定等级项目(如中级需3项D级项目)方可升级,但低资质企业(如四级)无法承接高等级项目,形成“业绩死循环”。
监理人员业绩不被公安系统认可,导致安全监督岗位吸引力不足。
2. 监管缺位与权力寻租
地方公安机关同时负责业绩审核与许可证发放,缺乏第三方监督,易滋生腐败。
培训考核流于形式:部分机构“重收费轻教育”,继续教育内容滞后(如仍教授已淘汰的导爆管雷管技术)。
四、解决路径建议
1. 技术层面
区块链存证:将项目备案、人员分工、验收报告等全流程上链,确保不可篡改。
人脸识别定位:爆破现场需技术人员刷脸签到并上传定位,杜绝“挂名不在岗”。
2. 制度重构
业绩认定多元化:将安全技术创新、事故预防贡献等纳入晋升评价,减少对项目数量的单一依赖。
独立监理赋权:赋予监理人员工程款签字权,提升岗位权威性,同时承认其合规业绩。
3. 司法与问责强化
参照《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参与业绩买卖的技术人员、中介及公职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公安部直管巡查机制,绕过地方保护主义。
总结:
业绩 买卖本质是资质垄断、监管失效与晋升机制畸形的共生毒瘤。GA 53-2025新规虽引入信用评价与数据核验等进步措施,但若不能同步推动行业结构性改革(如打破资质壁垒、重构业绩认定体系),并严惩权力寻租,则黑产难以根除。爆破安全关乎公共生命线,必须切断“纸面专家”的生存土壤,让技术回归专业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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